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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欧洲商法”单元补考通知(更新)

本学年欧洲-国际法“欧洲商法”单元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参加此次考试。

考试时间:2018年4月8日13:30-16:40

考试科目:

Insolvency Law 13:30-14:30

European Company Law 14:35-15:35

European Private Law 15:40-16:40

考试地点:明法楼306教室

考试时间:2018年4月10日13:30-15:35

考试科目: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13:30-14:30

Financial Market and Regulation 14:35-15:35

考试地点:明法楼306教室

考试要求: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生只允许携带欧盟条约、指定法条和纸质字典(非法律)进入考场,但所带材料上不允许添加任何注释。“公司法”的考试考生可参考该课程发放的法律文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