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bor Tajti教授2009年获得匈牙利中欧大学的教授职位,并于2016年起担任国际商法项目的主席。2005年,Tajti教授因促进中欧和东欧合作被授予Dr Elemér Hantos奖。2015年,Tajti教授荣获中欧大学杰出教学奖。在本次访谈中,Tibor Tajti教授向我们分享了他在中欧法学院的教学经历,并谈到了他多年坚持在中欧法学院执教的原因。

1. 请问您为什么来中国授课?中欧法学院对您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吗?
我加入中欧法学院的飞行教授团队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是我任职的大学中欧大学的加入。中欧大学是一所培养国际化研究生的研究型大学,它在2010年成为了中欧法学院的合伙人院校之一。第二是因为我自己不仅爱好中国文化,更为当代中国持续发展市场经济、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的努力深深吸引。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欧和东欧类似但完全不同过渡过程的亲历者,我估计,随着改革的进展,破产法的重要性——我介绍和教授的课程——将不断增加,而这一预测也正在得到证明。
2. 请问您为什么坚持每一年返回中欧法学院任教呢?
在很大程度上,这是由于相当数量的学生对破产法主题(以及对担保物权这种提供债权人强有力保护的制度)的热情。通过课堂讨论问题、课件交流、邮件沟通、论文指导,我不断更新着我对中国发展和现实问题的认识。我能观察到新出现的破产法相关问题。
3. 基于您在中欧法学院的教学经历,您是否建议您的同事们赴外国,尤其是中国任教呢?
在外国获得教学经验在许多方面都很有益处,尤其是在21世纪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不仅需要了解其他国家及其法律制度,还要理解到他们背后的战略优势,这种战略优势在磋商与法律改革中充分地发挥出来。即使这种说法听起来类似于比较法研究,但一个学者通过了解中国的现实问题、接触世界各地的学生,才能够更好地理解一国的法律制度。人们将会很快地意识到,基于西半球的历史所发展起来的假设与解释在中国已经行不通了,是时候应该从全球市场的角度出发在各国法律制度中寻求最好的测试方案,并从中发展出更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了。

4.您会推荐我们的教学项目吗?请您谈谈您的理由。
对于中国学生而言,他们会越来越喜欢这个项目。正在国际市场开拓业务的中国需要国际化法律人才。同样,一国的立法者在认识到法律可以促进发展、积极寻求学习他国的经验时,也需要这类训练有素的律师来推动许多不能一蹴而就的法律改革。
对于欧洲及他国的学生,中欧法学院提供了跨司法管辖领域的教学,为他们提供挑战和受益的机会。他们与中国同辈的相处,将不仅使他们更好地学习中国的现行法律,还能使他们领悟法律内部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对于恰当理解中国法律制度是不可或缺的,理解它们也是与中方合作伙伴开展商务合作时所必需的技能。
5. 请您介绍一下您在北京教学期间最美好的回忆吧。
在教学过程和经验中,我最美好的回忆是我在中欧法学院所获得的各级学生的认可。他们认可从我这里学到的知识、我的教学方法,以及我的方法对他们的重要意义。他们会以口头或电子邮件方式表达,也会通过问候疫情期间我的健康状况来委婉地表达对我的敬意。
中文翻译:尹潇婧(中欧法学院2020级双硕士)
编辑:马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