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欧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八期“中欧民商经济法论坛”在海淀校区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朱晓东处长、范文副处长、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执行院长杨秀清教授、冯晓青教授、杨利华教授、王晓艳副教授、郝明英讲师、法治政府研究院杨伟东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王万华教授、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薇博士作主题发言或进行与谈。此外,另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数位同志和中国政法大学数位硕博研究生参会。
开幕式环节由由中欧法学院院长刘飞教授主持,刘飞教授首先介绍了本次论坛中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行政法学界的嘉宾,并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杨秀清教授)
开幕式环节由杨秀清教授和冯晓青教授发言。首先由杨秀清教授致欢迎致辞并发言。杨秀清教授强调了深化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多重作用,包括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对接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冯晓青教授)
随后冯晓青教授简要介绍各位知识产权学者,并就如何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这一主题作引导性发言。冯晓青教授阐述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和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司法管理体制的联系与区别,并指出借鉴外国经验仍要从本国国情出发,不可生搬硬套。

(马一德教授)
第一单元的交流研讨环节由杨利华教授主持,马一德教授作主题发言。马一德教授指出,中国的知识产权实际上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瓶颈阶段,亦可称“涅槃阶段”。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是历史的必然,即当今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知识产权制度在发生根本性变革,我国过去将本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接轨的观念需要与时俱进,更多的应当是寻求与本国创新生态、制度相融。他从自己的文章《九龙治水》探讨我国的知识产权应当如何从过去的单一保护到现在的系统治理。其特别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能从个案出发,应改变“罚款罚得越高判得越好”的传统观点。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应符合该产业的发展现状,倾听企业家等专业人士的意见,不能搞“一言堂”。马一德教授总结,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应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其一,将知识产权从过去的法律工具真正转变为战略资源;其二,从微观治理到宏观调控;其三,从单一行政到动员共治;其四,从过去的封闭保护到开放创新。

(杨利华教授)
评议环节,各位与会嘉宾互相交流探讨,发表见解并提出问题。杨利华教授对马一德教授的观点深有同感,并进一步提出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应怎样去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促进全社会的创新?建立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这一项任务,未来可以做一些包括顶层设计上的一些工作,进行更多的研究。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朱晓东处长)
朱晓东处长肯定了马一德教授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情怀,承接杨利华教授的发言进一步阐发。朱晓东处长直击难点所在,认为单靠以前的惯性思维和单一模式已无法满足新要求,必须加强系统观念和前瞻性思考,切实提升改革效能。

(郝明英讲师)
郝明英讲师从全球治理背景下,阐述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的关系。她指出,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是通过国际公约来确立的,呈现出由多边到普遍的特点。我国需要坚持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多边治理体系,区域协调发展,在新兴技术领域进行推动。

(杨伟东教授)
杨伟东教授指出,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应当聚焦于三个主题词:“高质量发展”、“国家安全”与“国际大变局”。首先,“高质量发展”是知识产权发展中最基本的一点,目前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知识产权发展不在“速”而在“质”。其次,面临如今的国际局势,知识产权发展应当更加注重国家安全。最后,面对“国际大变局”,应当以“创新”引领知识产权发展,并将“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
刘飞教授针对专家教授们的发言提出针对性问题:一是如何解决“条块分割”所带来的单一管理问题;二是针对美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我国能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哪个方面或者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哪个环节上进行借鉴。

马一德教授对刘飞教授的疑问作出解答。马一德教授指出,首先,应当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定位出发,产业经济部门需要与产业挂钩、围绕产业布局。其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与工信部门,尤其要对中小企业局、专利局、科技局进行科普,联手合作,共同形成一个全面的产业布局。最后,从合理运用公共资源的角度出发,专利申请的数量急剧下降或者断崖式下跌并不一定就是坏事。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向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农业部派驻知识产权专员,进行进一步的交流与协调。
第二单元的交流研讨环节由马一德教授主持,王晓艳副教授和张婷婷博士分别就地理标志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与全链条视角下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路径发言。

(王晓艳副教授)
王晓艳副教授指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比较分散,与其他类别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相比更加复杂,政府干预程度较高,呈现出全过程监管的特点。地理标志作为一个准公共产品,收益的归属者——集体组织应承担直接管理者的角色。

(张婷婷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首届法律博士生、张婷婷律师指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存在行政与司法程序衔接不畅,以及企业在海外的维权能力薄弱的问题。她提出需要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标准和裁判思路;在程序衔接方面,针对诉讼中止等循环问题可以建立相关的快速审查通道,缩短审查周期。

(黄薇博士)
评议环节,黄薇博士结合自己长期服务省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经验,分享自己对地方知识产权管理的感受。她指出知识产权存在着创新的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以至于在后期维权中我国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行动力相较外企而言差距较大,且国内的恶性竞争也导致本国企业难以认识到这一点。

(张想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博士生张想从“专”和“管”的两个角度,侧重于理解解构,分享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到,知识产权综合治理体系的建立其本质就是国家权力的配置,落实不到位就会阻碍知识的流动。其概括了三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主线命题,首先是创新效率,其次是治理,最后则是从治理到引领的递进。
马一德教授回应上述发言,他提到地理标志是个很重要的问题,认为要抓紧制定《地理标志法》,同时成立一个地理标志局,建立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句三局并列的局面。同时,马一德教授指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绝对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自己的事,学者们所面对的是整个知识产权事业的情况,是整个国家的发展情况,要融入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虑问题。
总结发言环节,由杨伟东教授代表与会学者作总结发言,朱晓东处长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与会嘉宾作总结发言。
杨伟东教授首先针对论坛主题作出总结发言。他表示,对于“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这一议题,首先应从大处着眼,结合创新、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综合理念;其次,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最后,应当有针对性地落地,提出短期、中期和远期方案。
朱晓东处长表示,此次关于“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主题研讨非常有意义,感谢各位老师愿意拿出自己的宝贵时间参加本次论坛,各位老师真正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经过一个下午的辛勤耕耘,研究思路变得愈发清晰。朱晓东处长强调“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是一个极具历史意义的议题,应加快脚步进一步进行研究与落实。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欧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八期“中欧民商经济法论坛”——“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主题论坛圆满结束。
文字:缪雨馨 法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
李炫钰 中欧法学院2025级博士研究生
图片:缪雨馨 法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
助理编辑:黄泽沁 中欧法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陈颖芳